每逢春节、生辰,长辈赠予孩子的红包压岁钱,是不少未成年人的专属财富。现实生活中,多数家长习惯代为保管孩子的礼金存款,甚至随意支配这笔资金。不少人默认“孩子的钱就是家里的钱”,殊不知这一行为早已触碰法律红线。上海松江法院近期审理的一起财产纠纷案件,为广大家长敲响了法律警钟。
据了解,一对夫妻在孩子出生后,专门为其开立个人银行卡账户,用于存放孩子历年收到的出生红包、节日压岁钱、长辈礼金等款项。多年来,亲友赠予的各类礼金均统一存入该专属账户,由家长统一保管打理,账户累计存款一度接近30万元。

后续夫妻二人因感情问题办理离婚手续,子女抚养权交由男方所有。在交接孩子财物、银行卡的过程中,男方发现这本长期存放孩子礼金的账户余额仅剩40余元,近30万元的大额存款几乎被全部支取。对此,男方认为,账户内所有资金均为孩子专属的赠与财产,他人无权随意处置,遂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,要求返还被支取的款项。
针对这笔资金的去向,女方辩称,账户资金全部用于孩子日常衣食住行、教育培训、就医诊疗等生活刚需开支,属于合理支出,无需进行返还。但面对法院核查,其无法提供完整、清晰的消费凭证与支出明细,无法佐证大额资金的真实用途。
法院经过细致审理核查后明确界定,专属儿童账户内的资金,均为亲友基于亲情赠予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,资金存入节点集中在节日、生辰等特殊时段,财产归属清晰明确。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,仅拥有代为管理、保管的权利,并不享有该笔资金的所有权,无权随意支配、挪用或侵占。
依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监护人处置被监护人财产,必须以维护被监护人合法利益为前提,非合理用途的财产处分行为均属无效。法院对账户流水逐一核查甄别,对能够证实用于孩子生活、教育、医疗的合理开支予以抵扣剔除。而离婚诉讼期间被支取的多笔大额资金,因无有效证据证明是未成年人合理开销,依法认定为不当处分。最终,法院依法判决监护人返还22万元未成年人专属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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